我們認為有了正確的呼吸後,便可以開口唱歌了。要使歌聲圓潤、悅耳,必須利用共鳴。唱歌主要利用的共鳴腔體有胸腔、咽喉、鼻腔及頭腔,聲音要好聽,必須在唱高、中、低音時都有部分胸腔以上的共鳴,也就是“聲音的高位置”。要獲得聲音的高位置,必須放鬆喉頭,內收下巴,這兩個器官不能在歌唱中使力。一般人唱高音都是靠擠壓喉頭發聲的,這是錯誤的發聲方法,不能獲得美妙的聲音。應放鬆喉頭,使之成為氣息的通道,然後抬起軟齶,提笑肌(即保持微笑的狀態),使聲音能通向鼻腔。
一般來說,國際音樂比賽的時候演唱時低音以胸腔共鳴為主,到中音、高音後,高位置共鳴腔比例逐漸加大,以鼻腔、頭腔共鳴為主。練時,要盡可能用上你全部的共鳴。大聲唱時,音的能量來自頭骨結構中的集中點,而不是下麵的肌肉。嗓音不集中,咬字也將是含糊的。永遠不要使用無穿透力的嗓音,從腰到頭總能夠保持“空”的感覺是十分必要並有助聲柱集中的。不論高音或低音,聲音的衝擊點都打在硬口蓋上的“單焦點論”,是“靠前”和“靠後”兩學派都反對的。“靠前”學派也用提軟齶、提小舌的方法調整聲音,也有人主張音越高,聲柱焦點越往上後方移動,較之“靠後”學派,其不同僅在於聲音後移的起點不同。演唱時,要根據作品需要,適度調整共鳴的尺度分寸,太多就不自然了,儘管藝術難用尺寸衡量。
任何“聲音安放”的說法都是不完善的,我們所要求的不應是把聲音放在一個什麼位置,而是要把聲音推出去,推送得越遠越好。 吸氣、喉結放下、小舌和軟口蓋上抬、腔體打開這些都是歌唱起音前應同時完成的動作。在這個狀態下,歌唱所需要的共鳴,基本上就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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